为了促进研究院科研发展,加强与高水平的科研院所、其它高校及产业部门的合作与交流,根据研究院的章程,立足“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办事方针,面向国内外开放,在以下研究方向设置研究院研发项目,欢迎国内外科技人员自由申报研发项目。
一、申请领域:
2022年度研究院研发项目申请宗旨是“面向山西省发展需求的基础研究及产业化技术研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能源与环境材料、碳基新材料、化工过程与自动化、半导体材料及其器件、先进结构材料以及生物医用材料等领域中需求的新材料、化学化工过程和技术中的重大基础科学与工程技术中的“卡脖子”问题。基础研究要立足于技术革命的科学问题、技术开发要立足于山西的产业政策或基于山西经济发展、成果转化应初步具备产业化基础,符合山西发展需求。
二、总体目标:
三年执行期结束后,验收指标中必须满足的硬性条件为:1)成果转化类项目要求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奖1项;2)技术开发类项目要求发表高水平论文5篇以上,授权发明专利5项以上,申报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力争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奖1项;3)基础研究项目类要求发表影响因子大于10的高水平论文5篇以上,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力争申报省部级以上科技奖1项。所有项目、获奖、专利、论文等成果必须以山西浙大新材料化工研究院为共同参与或署名单位。否则,项目结题验收不通过,需退还相关研究经费。
三、申请须知:
(1)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6月25日。
(2)申请人应具有承担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项目研究的经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须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项目申请书由所在单位的学术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申请书》PDF电子版及项目汇总表EXCEL版发至研究院项目管理部邮箱sxzdyjy@163.com。
(3)项目执行期限为三年,经费按规定拨发,实行项目单独核算。
(4)研发项目由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研究专项费中支出,专款专用。项目经费的使用需符合国家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和研究院财务制度,并严格按预算执行。支付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费用,支出科目主要包括:材料费、分析测试及加工费、发表文章版面费、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结题验收时需提交经费使用清单。
(5)申请人申请项目数量要求:作为申请人同年申请项目限为1项,已获得研究院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不得再次申请。
四、项目考核及研究成果归属:
(1)研发项目承担者应在第一年年底提交阶段性报告,对于无阶段报告、未按计划进行研发项目的研究者,后续不再支持,视情况要求退回支持经费;对于年度进展评价为优秀的项目,给予持续资助。第三年年终提交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和奖项等)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文件。
(2)项目研究成果如在国内外期刊或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应将“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或Shanxi-Zheda Institute of Advanced Materials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写为作者单位之一,并注明“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研发项目资助”, supported by Shanxi-Zheda Institute of Advanced Materials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举办方支持的,应将“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HUAYANG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GROUP CO.,LTD. ”或“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SHAN XI HUA YANG GROUP NEW ENERGY CO.,LTD.”写为作者单位之一;并注明“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研发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HUAYANG NEW MATERIALTECHNOLOGY GROUP CO.,LTD.,或“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SHAN XI HUA YANG GROUP NEW ENERGY CO.,LTD.。如研发成果申请专利,专利权为研究院和项目承担单位共有;举办方支持的,专利权为研究院、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承担单位共有。
通讯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正阳街87号
邮编:030000
邮箱:sxzdyjy@163.com
联系人: 杨晓成,电话:15333630820
山西浙大新材料与化工研究院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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